广州2008年养路费开征啦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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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汽车养路费从12月11日开始征稽,优惠期4个月,即在2008年4月10日前缴纳全年规费的,按统缴10个月计征。
据市公路规费征稽处有关负责人介绍,通过网上缴费的车主只要持有支持网上银行功能的深圳发展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华夏银行、上海浦发行、招商银行、交通银行、中信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信用卡,登录[url=http://www.gdylf.com]www.gdylf.com[/url],选择网上缴费后,通过登记相关资料,选择缴费期,并且成功扣款的,就可以收到邮寄的票据。这种方式需要向邮局支付15~25元的邮寄票据费。
邮局代缴费则是拨打广州市 邮政局11185热线,委托邮局上门收款,代缴养路费。邮局会即时告知受理号,并按约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收款,代车主到征稽所交款领票后,送回给车主。这种方式要向邮局支付20~25元的费用。
此外,车主也可以选择以下5种缴费方式:到征稽所刷卡缴费(所有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都可以);刷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3家的存折进行缴费;签约自动扣款;支票汇款;现金缴费。但征稽处负责人介绍,现在征稽所一般不能直接收取现金,建议车主最好不要使用现金缴费方式。
据悉,逾期缴费将按日加收5%。滞纳金并依法处以罚款。超过2008年4月10日缴纳2008年全年度公路规费,或支票汇款到账日期超过2008年4月10日的,按12个月计征。此外,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规定,广州市区禁止
带齐缴费材料:
机动车行驶证,或登记证书,或其复印件文本。可在广州市任一联网的征稽所、车籍中心办理正常缴费业务。
记清缴费时间:
各征稽机构对外办公时间是上午8时30分至12时;下午2时至5时,节假日不对外办公。
特别提醒车主:
因全省征费系统与银行对账,2007年12月29日至31日三天,停止对外办公。凡使用支票汇款的车主,请在2007年12月11日至2007年12月22日或者在2008年1月5日至3月31日期间内汇款。跨省行驶的车辆,须在2008年1月10日前缴费。
:lol :lol :lol :lol 感谢分享!大家有时间就记得去缴纳啦 :lol :lol :lol 謝謝老貓提醒!!:rose :rose 要交的话也要等到4月初,不能白搭几个月的利息给ZF:cool: 顶起来。。谢谢猫猫:hug: [quote]原帖由 [i]藏娃[/i] 于 2007-12-12 10:45 AM 发表 [url=http://www.hondafun.net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29805&ptid=12844][img]http://www.hondafun.net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要交的话也要等到4月初,不能白搭几个月的利息给ZF:cool: [/quote]
顶你。。娃娃。。:lol :lol 今年刚买的车也交吗? 不好意思啊,上海已经快要征收完毕了.;P ;P ;P [size=6][color=magenta]多拖一天是一天!!!!![/color][/size]
[size=6][color=#ff00ff][/color][/size] 难怪那天汇不了款 谢猫哥:handshake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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