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我们在酒店方工作人员的指导下,与己经在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办理驾驶证与行驶证/保单号的登记,
并与驾驶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分别在处理单上签字

(太可恶了)
事故认定书:甲方因操作不当
(请注意),发生溜车???

与两车相撞后,又与乙车相撞,造成乙车车损的交通事故

溜车???能有那么大的撞击力?能连撞三台车?太不可思议了

于是第二天一大早我们要求酒店方面提供监控录像资料,而酒店方则声称需交警在场的情况下方可看录像资料,而此时交警却说今天他休息不能过去酒店让我们看,,,,,,,,,,,,,,,????????????????

太郁闷了!!!
后来在停车场我们碰到了一位在酒店工作但不愿举证的保安,他说:开肇事车的驾驶员在撞了我们车子以后是满脸通红,醉醺醺的从车里钻出来的,并迅速离开了现场,而与我们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人是顶包来的!!!而且与处理民警很熟,称兄道弟的关系,
我们听后无语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