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转贴】《送给交警的“八荣八耻”》
1、以光明正大指挥疏导为荣,以偷偷摸摸摄像罚款为耻。
这都是培养你自觉遵守法律的自觉性。
2、以亲切和蔼说服教育为荣,以简单粗暴蛮横无礼为耻。
天天让你喝糖水你会腻歪死。
3、以拦截处罚特权车辆为荣,以专门欺负民用车辆为耻。
特权车都违法也不会比民用车违法的多。
4、以拦截处罚大奔宝马为荣,以专门欺负夏利奥拓为耻。
开大奔宝马就该死吗?
5、以管区违章现象减少为荣,以单位罚款数量增加为耻。
不罚款,违章现象怎么会减少?
6、以办事简便程序合理为荣,以手续复杂群众不满为耻。
法定手续该办就要办,腿着走不用办手续。
7、以科学管理辖区交通为荣,以管理混乱水平低下为耻。
这一点说的对!
8、以事故减少交通顺畅为荣,以堵塞严重事故频发为耻。
交警那么辛苦工作就是为了减少事故和交通顺畅。
交警和人民群众没有利益上的根本冲突,有些事还是能想到一起的。国家法律是全体国民的意志,少数违法者不能代表全体国民。
[ 本帖最后由 joyce 于 2006-12-21 01:43 PM 编辑 ]